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氣熱力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 李璐
摘 要:本文旨在深入探討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的重要意義。通過對改革背景、歷史脈絡和法理依據以及帶來的體制性變革的分析,揭示其在推動國企高質量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和促進國有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支持。通過對相關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分析改革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范企業治理、保障國有資產安全等方面所發揮的關鍵作用,為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實踐指導。
關鍵詞: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
一、引言
國有企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推動經濟發展、保障社會穩定、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其健康穩定發展對于國家經濟的繁榮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浪潮下,國有企業面臨復雜的外部環境與多元利益誘惑,部分國企內部出現不同程度的貪腐現象、管理漏洞以及內部監督失效等問題,傳統的國企紀檢監察模式在獨立性和監督力度上存在不足,無法有效應對新挑戰。這就促使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的加速推進,以強化對國有企業的監督與管理。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是適應新時代國有企業發展要求,是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規范企業經營管理、預防和懲治腐敗具有深遠的影響。
二、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的背景
(一)國有企業面臨的腐敗風險
國有企業掌握著國家的關鍵資源和重要產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戰略支撐作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全球化競爭的加劇,一些企業內部出現管理不善、腐敗滋生等問題,嚴重影響企業的發展質量和效益。黨中央高度重視反腐敗工作,要求加強對國有企業的監督,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實現監督全覆蓋。
(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之一。國有企業作為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治理水平的提升對于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加強紀檢監察工作,改革派駐機構,是完善國有企業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三)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
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國有企業作為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加強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在國有企業的重要體現,有助于推動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的歷史脈絡和法理依據
從歷史角度看,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歷經從早期的國企內部簡單紀檢監察設置,逐步發展到建立更為系統、專業的派駐機構的演變過程。這一過程反映出對國企紀檢改革不斷深化,紀檢監督工作的不斷探索與完善。例如,在 20 世紀 90 年代開始試點探索派駐監督的初步模式,隨后在實踐中不斷調整與優化。
在法理依據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明確監察機關的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為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同時,相關黨內法規如《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為改革提供詳細的工作規范與指引,對紀檢監察工作進行規范和約束。黨中央出臺的一系列關于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文件,也為改革提供政策指導。
四、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帶來的體制性變革
(一)監督獨立性顯著增強
改革后的派駐機構直接接受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垂直領導,與被監督企業保持相對獨立,避免企業內部的干擾,擺脫企業內部復雜的人事關系,脫離國企內部復雜利益糾葛,能夠更加客觀、公正的履行監督職責。例如在某大型國企的案例中,派駐機構在查處一起內部違規招標案件時,不受企業內部壓力影響,順利完成調查與處理工作。
(二)監督全覆蓋
通過派駐機構的設置和優化,實現對國有企業的監督全覆蓋,消除監督盲區,確保監督無死角。實現從企業高層到基層,對各個部門、業務環節實施的全方位監督,無論是重大項目決策還是日常運營管理,都納入監督范圍。如在一家能源國企中,派駐機構通過定期與不定期的巡查,發現并糾正基層部門在費用報銷方面的違規行為。
(三)創新監督方式
派駐機構借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有力支持,在監督執紀過程中更具權威性,更有威懾力。利用完善的監督網絡,積極探索運用信息化、大數據等手段,創新監督方式,提高監督效率和精準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督網絡,確保對國有企業各個層面、各個環節的全面監督。監督資源得到有效整合,提高監督效率和質量。
五、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的意義
(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派駐機構改革有助于確保國有企業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推動國有企業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增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確保國有企業發展建設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有助于加強對國有企業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監督,嚴肅查處違反黨的紀律和規矩的行為,有效遏制腐敗行為的滋生,強化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為國企高質量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
(二)規范企業治理
監督的強化促使企業完善內部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獨立、權威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加強對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監督檢查,推動企業依法依規經營,有助于規范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國有企業的決策程序,防范決策風險,形成對企業決策、執行、監督等環節的全方位監督,有效防范權力濫用和決策失誤,提高管理效率與決策科學性。
(三)保障國有資產安全
對國有企業經濟活動的全過程監督,有效防范國有資產流失風險。無論是資產購置、處置還是投資決策,都在監督之下,防止國有資產被低估、賤賣或非法轉移,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嚴肅查處國有企業中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腐敗行為,追回流失的國有資產,維護國家利益。
(四)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嚴肅查處國有企業內部的腐敗問題,凈化企業風氣,消除腐敗因素對企業發展的干擾和阻礙,為企業營造風清氣正的成長環境。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和市場競爭力,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廉潔高效的可持續發展環境。嚴格的監督執紀有效遏制腐敗,樹立廉潔企業文化,增強員工廉潔自律意識,為企業發展營造純凈的營商環境。
六、結論
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是國有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次重要變革,是適應新時代國有企業發展要求的重要舉措。通過體制性的調整和優化,從多方面助力國企高質量發展,為國有企業在新時代的穩健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紀律保障。對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范企業治理、保障國有資產安全、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督實效,為國有企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在未來,應繼續深化改革,不斷完善派駐機構的工作機制,為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18: 1-100.
[2]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M]. 北京: 中國方正出版社, 2019: 50-150.
[3]李華. 國有企業紀檢監察理論與實踐[M].上海: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20: 30-80.
[4]張明. 國企改革中的監督機制研究[M]. 廣州: 中山大學出版社, 2021: 55-120.
[5]王強. 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探索[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22: 4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