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市委煤炭、礦產資源領域召開專項巡察工作動員會。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察辦主任王永亮,市委煤炭、礦產資源專項巡察組組長宋晨,市委煤炭、礦產資源專項巡察組副組長景風,市委煤炭、礦產資源專項巡察組巡察專員以及15家涉煤、涉礦重點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派駐紀檢組長、煤炭礦產相關部門、二級單位負責人、服務對象代表參加此次會議。
根據市委的統一安排,此次市委煤炭、礦產資源領域專項巡察組對市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富泰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縣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窯溝鄉,武川縣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內蒙古龍川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限責任公司15個單位煤炭、礦產資源領域進行專項巡察。
會上,巡察組組長宋晨同志作了動員講話。宋晨提出三點意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對煤炭資源領域開展專項巡察的重要意義。巡察是黨的巡視工作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內監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巡察是黨的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質上是政治監督。這次對煤炭、礦產資源領域開展專項巡察,是巡察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具體體現,是深化政治監督的有力舉措,主要是通過政治體檢推動和促進全市煤炭礦產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凈化和修復政治生態提供有力支撐。開展專項巡察,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體現。這次對煤炭礦產資源領域開展專項巡察,既是黨中央交給內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務、又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內蒙古工作的高度重視,既是對被察視黨組織四個意識樹得牢不牢、兩個維護堅決不堅決的重要檢驗,更是對大家思想上能不能看齊、政治上能不能對標、行動上能不能跟進的實際考驗。15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一定要樹牢政治意識,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于煤炭礦產資源領域的重大工作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落實好煤炭礦產資源領域專項整治工作要求,落實好這次專項巡察的任務要求,切實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開展專項巡察,是凈化和修復政治生態的重要舉措。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煤炭礦產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比較集中,行業管理存在散、亂、軟等狀況,權力尋租設租問題較為突出,已經成為污染政治生態的最大毒瘤和源頭。這些問題不及時解決,勢必會對煤炭礦產領域秩序造成更大損害,影響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15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一定要清醒認識煤炭礦產資源領域面臨的復雜形勢,拿出刀刃向內的勇氣來審視和查找問題,以刮骨療毒的決心去推動和改進工作,促進煤炭礦產領域治理持續深化、政治生態不斷凈化。開展專項巡察,是推進煤炭礦產資源產業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煤炭礦產資源產業是內蒙古的支柱型產業,為全區乃至全國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快速發展過程中留下了不少隱患,加之煤炭礦產資源領域的行業潛規則和各種違規違法亂象,已經嚴重損害了經濟秩序和市場環境,阻礙了煤炭礦產資源產業發展壯大。當前急需對癥下藥、祛除病灶,推動恢復正常的資源管理秩序、產權流動秩序和市場經營秩序。15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要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自己擺進去,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堅決整治隱藏在具體現象背后的責任問題、腐敗問題、作風問題和體制機制問題,為煤炭礦產資源產業健康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和活力。二要強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煤炭礦產資源領域專項巡察的重點任務。根據專項巡察任務安排,巡察組將全面貫徹黨中央的部署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地方黨委、職能部門、涉煤礦產企業的政治責任和職責使命,重點監督檢查2000年以來被巡察黨組織落實重大方針政策、落實政治責任、落實凈化政治生態要求和落實整改工作等4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落實重大方針政策情況。一看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重點檢查是否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認真落實煤炭礦產資源配置管理、開發利用等重大部署要求;是否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三去一降一補政策,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二看執行煤炭礦產資源領域政策法規制度情況。重點檢查是否根據礦產資源規劃,加強對地區、行業煤炭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的調控和管理;是否執行煤炭礦產資源配置政策中存在過寬過松、變形走樣,急功近利等問題;是否按照煤炭礦產資源清理整治政策要求,加強對企業的清理整頓,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是否在執行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規定上打折扣、搞變通等問題;是否認真執行煤炭行業改革發展有關政策。二是落實政治責任情況。一看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加強對煤炭礦產資源領域工作的領導指導;是否在落實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中存在權力過度集中等問題;是否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本地區涉煤礦產領域的監管和把關。二看履行工作責任情況。重點檢查是否認真履行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職責;是否存在職能轉變不到位、審批事項繁雜等問題;是否存在管理粗放混亂等問題。三是落實凈化政治生態要求情況。一看涉煤礦產領域違規違紀違法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親友利用職權或影響謀取利益等問題;是否存在為非煤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低價獲取資源后轉手倒賣、賺取暴利提供便利等問題;是否存在對涉煤涉礦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聽之任之、濫用職權等問題;是否存在領導干部涉足煤炭礦產領域撈取黑金等問題;是否存在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領導干部以資源為砝碼啃噬國家利益等問題。二看煤炭礦產領域問題擴散蔓延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民營資本向交通、土地等領域拓展,煤老板與一些領導干部及其子女親友勾結,導致腐敗問題不斷滋生、積弊亂象蔓延擴散等問題。四是落實整改工作情況。對照以往審計、督查、專項清理整治以及巡視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對涉煤礦產領域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重點看是否存在闖關思想和過關心態等問題;是否存在就事論事抓整改、以下級整改代替自身整改,以及層層推卸責任和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三要強化責任擔當,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給的巡察任務。做好這次專項巡察工作,是巡察組和被巡察黨組織的共同政治責任。各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要增強接受監督、自我監督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組開展工作,確保巡察順利進行。按照有關要求,巡察組將緊緊依靠被巡察黨組織開展工作,加強與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的溝通。巡察過程中,將堅持問題導向,密切聯系群眾,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實事求是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巡察情況,抓好巡察成果運用。各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要以本次巡察為契機,切實把涉煤、涉礦領域的各項工作抓在手上,對巡察前自查的問題,要聞風而動、即知即改。對巡察中指出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方面問題,損害群眾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問題,各類監督檢查發現的應改未改的突出問題,以及可能會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個別典型問題,要扭住不放、立行立改、嚴肅問責。同時,要以重點問題整改帶動全面問題整改,做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堵塞漏洞,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對巡察后反饋的問題,要統籌研究、全面整改。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要強化擔當精神和攻堅意識,堅持從下看上,從過去看現在,從班子看個人,切實把所肩負的政治責任落到實處。各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要營造良好的監督氛圍,及時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務、安排和巡察組的聯系方式,支持廣大干部群眾反映與巡察有關的情況和問題。根據巡察工作規定,巡察期間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市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富泰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縣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窯溝鄉,武川縣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內蒙古龍川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成員,所屬單位(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以及其他重要崗位領導干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涉煤領域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對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巡察黨組織和有關部門認真處理。被巡察黨組織要及時制定信訪應急預案,積極穩妥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增強對黨負責的政治意識,自覺接受監督,如實反映問題,積極配合巡察組了解情況。為便于干部群眾反映情況,巡察組巡察期間專門設立值班電話、電子郵箱和群眾意見箱等,歡迎大家與巡察組聯系。市委對巡察隊伍作風和紀律建設高度重視。在巡察過程中,巡察組將堅持客觀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巡察,嚴守職責邊界,不干預被巡察黨組織正常工作,不履行執紀審查職責;嚴格遵守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在進駐見面溝通會上,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察辦主任王永亮同志書面傳達了中央、自治區巡視巡察工作新精神和市委有關部署要求。同時巡察組將巡察進駐的工作安排、主要任務、工作方式等有關事項進行通報。
此次巡察任務是以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我區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守政治巡察定位,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聚焦政治責任,強化政治監督,重點圍繞落實重大方針政策情況、落實政治責任情況、落實凈化政治生態要求情況、落實整改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深入查找存在的政治問題、責任問題、作風問題和腐敗問題等,為規范煤炭、礦產領域秩序,化解潛在矛盾風險,修復政治生態,提高治理能力,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提供有力政治保證。
巡查工作時間為45天左右(進駐時間為4月8日,撤組時間為5月23日,信訪受理截止時間為5月20日)。動員會后將分別進駐,充分運用巡視工作條例賦予的12+N種方式,開展聽取匯報、個別談話、調閱資料、受理來信來電來訪等工作,并對干部群眾反映的重點問題和重要問題線索進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間,巡察組將緊緊依靠被巡察黨組織開展工作,及時加強與黨委(黨組)書記的溝通交流,聽取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