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從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建筑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由現行的2.2‰調整為1‰,即以項目工程總造價為基數,按1‰的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1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服務大廳,赤峰宏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正在咨詢建筑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相關事宜。“按照2.2‰費率,我們去年繳納45萬元,調整之后今年只需要交20萬元左右。節省下來的資金可以用到很多方面,例如引進新工藝,購買新設備,提高員工待遇等等,能更好更大程度地讓職工受益。”赤峰宏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韓靖宇說,建筑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降低之后,極大地減輕了企業的負擔。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科員石瑜介紹,建筑施工企業按照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由原來的2.2‰調整為現在的1‰,是我市根據工傷保險結余情況,按照優化營商環境總體部署統籌考慮的結果。政策的出臺大大減輕了企業的用工成本,有利于企業的生存發展。
據悉,該項政策從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新開工建筑施工企業繳納工傷保險費用為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在建項目如果需要續保,項目工程總造價為未完工工程造價,在此基礎上按1‰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建筑施工企業可攜帶施工合同、工人花名冊、與甲方簽訂的相關協議等,到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服務大廳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