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下午,法務部組織召開2018年度第四次法務工作例會,各分公司法務專員及子公司合同專員參加會議。
會議首先明確了各單位經濟合同法審前置程序。其次,會議要求各子公司根據《關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及復印件使用有關事宜的通知》(呼城發發【2018】8號)、《關于公司文件審查報送要求的通知》(呼城發發【2018】9號)、《關于規范集團公司法務工作的通知》(呼城發發【2018】10號)文件要求,擬定各子公司的法務工作制度;同時要求各分子公司進一步細化合同履行情況督查,并且定期報送各公司法務工作情況。最后,會議討論了關于開展年度法宣工作的相關事宜,鼓勵廣大員工在自愿的原則下積極參與到在線學法的普法考試中,進一步擴大普法工作覆蓋面,為依法治企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