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低碳供熱項目—呼和浩特市城發公司辛家營、金橋、毫沁營區域集中供熱工程已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內發改投字【2014】1133號文件批準建設。為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完成好招投標工作,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擬公開比選招標代理機構,歡迎符合資質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報名參加。
一、工程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低碳供熱項目—呼和浩特市城發公司辛家營、金橋、毫沁營區域集中供熱工程;
2、建設地點:呼和浩特市金橋、毫沁營、辛家營;
3、工程計劃總投資額:約 238894.84 萬元人民幣;
4、工程內容:
①毫沁營熱源廠:擴建5×116MW燃氣熱水鍋爐+2×25MW電鍋爐,30.68KM熱水管網及87座熱力站;
②金橋熱源廠:新建7×70MW燃氣熱水鍋爐,19.75KM熱水管網及45座熱力站;
③辛家營熱源廠:擴建7×70MW燃氣熱水鍋爐,26.02KM熱水管網及48座熱力站;
二、服務內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為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以上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服務內容包括:項目的報建;編制項目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中標通知書的發放;招投標資料備案、歸檔;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簽訂等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招標代理甲級資質。
四、報名時間、地點:
1、符合比選條件的招標代理公司請于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到呼市中山西路城發大廈608室報名。逾期不再接收報名。
2、5名評選專家評選費共2500元由中選人承擔。
五、遞交比選資料時間:請于 2015年4月27日下午3:00以前遞交比選響應文件,過期不候。
參加比選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需提供比選響應文件,內容至少包含: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招標代理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5、項目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6、招標代理機構近三年承擔過與本項目類似工程代理業績證明(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參會時需提供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原件)
7、隊伍建設簡介:專業人員數量、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比例。要求擬投入本項目專業人員至少3人,最多5人(中標本團隊成員原則不得更換,如更換需經建設單位同意)。
8、招標代理服務內容包括:項目的報建;編制項目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中標通知書的發放;招投標資料備案、歸檔;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簽訂等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9、招標代理取費報價:本次報價依據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15】299號文件,參照國家計委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按取費費率報價。
10、服務方案、提高服務質量的服務承諾及措施。
*以上資料須加蓋單位公章,膠裝成冊(提供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由評審委員會按照比選公告規定的標準對招標代理公司的資格進行審查。
參加比選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必須攜帶下列證件的原件,由評委員會進行評審。若未帶齊以下任何一項資質文件,將承擔被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的風險。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
4.工程招標代理資質證書(副本)
5.法定代表人投標時,須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投標時,須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②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
七、公開比選評審會
2015年4月27日下午3點召開評審會,由5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公司進行評審,評審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審,排名前三名作為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的入選招標代理公司。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開征選在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門戶網站上發布。
九、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吳占杰
聯系電話:0471-5230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