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落實呼和浩特市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減負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政辦字[2022]22號)和市國資委《關于國有企業落實減租政策的通知》(市國資字[2022]9號)文件精神,切實幫扶民營企業緩解房租壓力,幫助其紓困解難、平穩運行,集團公司結合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 目標要求
根據市政府、市國資委相關要求,堅決提高自身站位,全面貫徹落實“助企紓困”相關舉措。根據實際情況,對集團公司出租范圍內的 86戶民營企業、個體工商租戶基本情況進行梳理。從規模、現有員工人數、所屬行業、受疫情影響實際情況等幾個方面進行研判。將疫情期間減免經營性房產、保障房配套商業用房租金工作,合理合規的落到實處。
二、具體舉措
(一)明確責任分工
各單位應結合實際,明確分管領導、任務分工和負責部門,確保措施到位、責任到人。具體分工如下:
1.房地產公司,責任人:李錚;
2.城發供熱公司,責任人:朱大偉;
3.客運公司,責任人:呂振平;
4.管網公司,責任人:章剛龍;
5.物流公司,責任人:丁雪峰;
6.富泰熱力公司,責任人:尹江;
7.燃氣熱力公司,責任人:富國華;
8.城發物業公司,責任人:史濤。
(二)明確相關政策
1.減免范圍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區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最終承租人為非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行業領域為住宿業(疫情防控征用的除外)、餐飲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游業,以及因疫情防控要求停業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減免對象 承租我公司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合法經營的中小企業且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租金的。中小企業認定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有關規定,予以確定。存在轉租的,應當實際承租的中小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責任單位:國資部、集團所屬二級子企業
(三)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積極主動與承租本單位房屋的中小企業租戶進行對接,辦理減免房租事宜,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2.各單位要對外出租的房屋進行全面梳理排查,根據政策標準建立對外出租房屋臺賬,加強數據統計,明確房屋出租對象、租金、期限等內容,并于3月30日前將有負責人簽字的紙質版集團公司公司1609國資部。不存在對外出租房屋的也要進行零報告。
責任單位:國資部、集團所屬二級子企業
(四)減免方式
房租減免政策采取租戶申報制度,申報審批通過的承租方可享受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國資部、集團所屬二級子企業
(五)房租減免操作流程
1.承租方申報 各單位要及時通知承租企業,由承租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如下證明材料:受疫情影響減免房屋租金的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規模、現有員工人數、所屬行業、受疫情影響實際情況概述等。
2.審核 匯總臺賬報集團公司審批。
3.集團公司研究 集團公司根據報送的匯總臺賬,提請集團公司董事會研究,經會議研究同意后,由各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責任單位:國資部、房地產公司、客運公司、燃氣熱力公司、城發物業公司
(六)相關要求
1.各單位應規范租金減免辦理程序,扎實做好排查摸底、政策告知、材料受理(可通過網絡、電話信函等)、規范審核等各項工作。根據排查情況,通過公告、電話、短信等各種形式,迅速將有關政策告知承租戶,做到應知盡知。對不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人,也要及時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釋、輿情引導和維穩及應急處置工作。執行中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提出有利于改善工作成效的建議、措施,并第一時間上報集團公司。
2.辦理過程中,各有關企業應嚴格制度、流程,加強內部管控,相關辦理部門和人員應履職盡責,秉公辦理,確保政策減免落到實處。
3.對于符合減免條件的,各單位還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時簽訂補充協議,同時做好財務賬務處理。
責任單位:國資部、房地產公司、客運公司、燃氣熱力公司、城發物業公司
2022年3月30日